孟臘縣易武鄉原石屏會館關帝廟右側,豎立著一塊高約一米三,寬七十釐米的石碑 。世人稱之為 ”斷案碑” 。這塊碑立於清代道光十八年(西元一八三八年)冬月初十。碑文1142年字,真實記錄了那時易武茶葉發展的一段歷史。目前,這塊石碑已列為孟臘縣以及易武鄉人民政府重點保護的文物之一。易武曾是普洱茶古六大茶山之一,在繳貢茶,賣春茶和收茶稅方面,爭端很多。針對易武茶價低而茶稅過高的情況,張應兆(茶商)上訴易武土官,提出了對發展茶葉生產大有裨益的減輕茶稅要求。但土官不予採納,反而借機,對張的兩個兒子張端、張煜 監禁虐待。張再往上控訴,受到普洱府的重視斷了全案。諭易武土官『聽其民便,不得苛索。』並增加了茶價,減少了茶稅。為了不使易武土官濫派茶稅,或日久復轍,張應兆便立了此碑,將整個案情刻於石碑上,讓世人銘記。